外资公司
外资公司是指由外国投资者在中国境内投资设立的公司。外资公司的注册资本由外国投资者出资,经营业务范围一般受到限制,需要符合国家的相关产业政策。
注销外资公司的流程和材料如下:
注销流程:
成立清算组:外资公司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通知债权人: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
办理税务注销:外资公司应当在注销登记前,向税务机关申报税务,办理税务注销。
办理工商注销:外资公司应当在注销登记前,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注销登记申请书、股东会决议、清算报告等文件,办理工商注销。
缴销批准证书和印章:外资公司注销后,应当向商务部门缴销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和印章。
注销材料:
注销登记申请书:填写完整的注销登记申请书,包括外资公司基本情况、注销原因、清算情况等。
股东会决议:股东会通过的注销决议,决议中应当明确注销的原因和清算的程序。
清算报告:清算组编制的清算报告,包括清算过程、清算结果、剩余财产分配等内容。
营业执照:外资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
其他相关材料:如税务注销证明、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