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办理营业性演出许可证是一项必要的程序,特别是对于以营利为目的举办演出活动的单位或个人。根据相关规定,以下业务需要办理营业性演出许可证:
1.以营利为目的,通过售票或接受赞助,并支付演出单位或个人报酬的活动;
2. 以演出为媒介进行广告宣传或产品促销的活动;
3. 以其他营利方式组织演出的方式为公众举办的现场文艺表演活动。
在上海,办理营业性演出许可证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和准备相关材料。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必须要有演出经纪;需要提供实际办公地址以及有3名以上专职演出经纪人员(持有演出经纪职格证)。还需要准备公司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公司法人及股东身份证扫描件、公司章程、演出经纪人职格证及身份证扫描件等相关材料。
对于未经批准举办营业性演出的单位或个人,将面临一定的法律责任。根据相关法规,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有权责令停止演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8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万元的,将被处以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者,原发证机关将吊销营业性演出许可证。
对于希望举办营业性演出活动的单位或个人,务必遵守相关规定,办理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以免承担不必要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