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一章 总则
第 一条为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名称:运输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住所:XXXX。
第四条 公司经营范围:道路货物运输、装卸、仓储等。
第五条 公司由个股东共同出资设立,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享有由股东共同投资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权,并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
第六条 公司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七条 公司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不受侵犯。
第八条本公司章程、合同、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公司章程修正案和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等重要法律文件应妥善保存。
第二章 公司注册资本及股权结构
第九条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万元。
第十条 公司由 个自然人股东和/或 个法人股东出资设立。法人股东的名称及出资额如下:
法人股东A:名称 ,出资额 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 %。
法人股东B:名称 ,出资额 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 %。
自然人股东的姓名及出资额如下:姓名 ,出资额 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 %。
姓名 ,出资额 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 %。
第十一条 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姓名 ,出资额 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 %。
姓名 ,出资额 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 %。
姓名 ,出资额 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 %。
姓名 ,出资额 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 %。
姓名 ,出资额 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 %。
第十二条本章程所称货币是指企业登记机关所认可的人民币或外币。股东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股权、债权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出资,法律法规未规定出资方式的,可另行签订协议作为章程附件,明确股东的出资额和出资方式。非货币出资应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为多家企业或个人的,其持有股份归各企业或个人所有,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以企业名义或个人名义签署协议、转让股份等。否则应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对于企业法人股东以其可自由支配的资产作价入股的,必须提供该资产证明和资产持有人同意投资的会议(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等相关资料。
第三章 公司经营范围及注册资本的增加和减少
第十三条本公司的经营范围为:道路货物运输、装卸、仓储等(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公司的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并依法登记。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公司经营范围是公司经营活动的合法依据。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
第十四条 本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加和减少必须由股东会决议通过,并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