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略合作协议书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鉴于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实现双赢的目标,建立战略合作关系,成为战略合作伙伴。
第 一条 双方基本情况
(一)甲方
公司名称:
公司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公司规模:
注册资本:
行业地位:
(二)乙方
公司名称:
公司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公司规模:
注册资本:
行业地位:
第二条 合作宗旨和原则
双方在合作中本着相互信任、相互支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共同维护和促进双方以及双方所经营事业的健康发展。
第三条 合作内容和方式等以及合作期限
3.1 合作内容;项目合作的具体内容,如开发某一项目,共同投资等。
3.2 合作方式;战略合作的方式,如合资、合伙、共同开发等。
3.3 合作期限;合作期限和阶段目标等。
第四条 合作方式及条件
4.1 甲方提供相关项目资源及人脉资源和投资方略,乙方提供项目运营和技术开发。
4.2 乙方在项目前期市场调研立项,技术可行性研究等方面给予无偿支持,甲方需保证项目的正常进行。
4.3 甲方负责项目的所有外部事务,为项目提供资金和物料支持,乙方负责项目的运营执行。
4.4 项目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按照投资比例享有收益和承担风险。
4.5 项目完成后,甲乙双方按照投资比例分得项目的经营权和所有权。
第五条 保密条款
本协议所涉保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技术、商务、财务及其他信息),甲乙双方均应对其承担保密义务,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传播或利用保密信息。
任何一方因国家法律法规要求披露的以及司法机关强制要求披露的除外。本协议终止后,甲乙双方仍需遵守本协议的保密义务。
第六条 违约责任本协议一经签订,甲乙双方须严格遵守和执行本协议的各项条款。如一方有违约行为,应向非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 争议解决本协议的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如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其他约定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内容为双方的共同意见,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不作为单方面的承诺或解释。
本协议涉及具体项目事宜的,应另行签订具体合同。具体合同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双方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遇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变化或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协议不能继续履行或发生争议的,双方可协商变更或解除本协议,或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办理变更或解除手续。甲乙双方在合作期限内应保持经常性联系,定期沟通项目进展情况及信息,以便更好地实现合作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