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简称: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指的是年度终了后,纳税人汇总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综合所得的全年收入额,减去全年的费用和扣除,得出应纳税所得额并按照综合所得年度税率表,计算全年应纳个人所得税,再减去年度内已经预缴的税款,向税务机关办理年度纳税申报并结清应退或应补税款的过程。
一、办理时间
年度汇算办理时间为2024年3月1日至6月30日。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纳税人在3月1日前离境的,可以在离境前办理年度汇算。
二、办理方式
纳税人可自主选择下列办理方式:
自行办理。
通过任职受雇单位(含按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其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税的单位)代为办理。
委托他人代为办理。
代表机构代为办理。
三、需要办理年度汇算的情形
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纳税人需办理年度汇算:
年度已预缴税额大于年度应纳税额且申请退税的。包括年度综合所得收入额不超过6万元但已预缴个人所得税额;年度中间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适用的预扣率高于综合所得年适用税率;预缴税款时,未申报扣除或未足额扣除减除费用、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以及未申报享受或未足额享受综合所得税收优惠等情形。
年度综合所得收入超过12万元且需要补税金额超过400元的。包括取得两处及以上综合所得,合并后适用税率提高导致已预缴税款小于年度应纳税款等情形。
四、无需办理年度汇算的情形
纳税人在纳税年度内已依法预缴个人所得税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无需办理年度汇算:
年度汇算需补税但综合所得收入全年不超过12万元的。
年度汇算需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
已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一致或者不申请退税的。
五、年度汇算的退税、补税
办理退税:纳税人申请年度汇算退税,应当提供其在中国境内开设的符合条件的银行账户。税务机关按规定审核后,按照国库管理有关规定,将在审核同意后的7个工作日内,将税款退至纳税人账户。申请退税需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或者在中国境内开设的其他个人银行账户。未提供或未选择有效身份证件的,主管税务机关将核实比对后正常办理退税。为方便纳税人获取退税,纳税人2019年、2020年综合所得收入额不超过6万元且已预缴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已依法预扣预缴税款,先退回多缴的税款。为让纳税人及时享受退税红利,纳税人因申报错误多缴的税款,税务机关将从2024年7月1日起在三年内根据纳税人要求随时办理退税。自2024年7月1日起纳税人在境外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款可以抵扣个人所得税。具体抵扣管理办法另行公告。
办理补税:纳税人办理年度汇算补税的,税务机关提供了多种便捷渠道,纳税人可以通过网上银行、办税服务厅POS机刷卡、银行柜台、非银行支付(即第三方支付)等方式缴纳应补税款。邮寄申报并补税的纳税人,需要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或者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及时关注申报进度并缴纳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