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五年内筹集并缴纳完毕注册资金。
五年内筹集注册资金。过去,公司注册时采用的是认缴出资方式,股东可以自由决定出资额度,而无需实际缴纳。如今情况已发生变化,实际出资成为必要条件,且股东个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资金筹集。更重要的是,这一规定设有时间限制,即在五年内完成资金筹集。自今年7月1日起,新设企业和现有企业均需遵循此项规定。请各企业及时做好资金筹划。
2、关于股东的出资状况,董事会应对其进行核查。
若发现股东未按约定的期限足额缴纳注册资本,董事会有权以公司名义向股东发出书面催缴通知,要求股东及时履行出资义务。若股东未能及时履行出资义务,导致公司遭受损失,董事会成员需承担相应责任。
3、股东不得抽回注册资金。
以往部分股东倾向于先行垫付资金,随后以股东身份将资金取出,此种行为现已不可行。此举视为股东抽逃注册资金,除要求股东及时返还外,若对公司造成损失,股东本人以及相关的董事、监事、gaoji管理人员需一并承担连带责任。自即日起,切勿随意担任公司挂名法人或挂名监事。
我们来分析应对之策!
2024年7月1日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版),亮点之一便是出资制度的变革,即根据第四十七条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由股东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五年内缴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