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介绍
亚太经济合作组织(APEC)商务旅行卡是亚太经合组织为加强区域内经济合作,促进商务人员自由流动,在1997年开始实施的一个方案。此卡相当于三年多次签证,主要面向亚太经合组织21个经济体,包括中国、中国香港、中国台北在内。持卡人可凭有效护照和旅行卡在三年内无须办理入境签证,自由往来于这些经济体之间,并在主要机场入境时享有使用APEC商务旅行专用通道的便利。
二、申请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并持有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
在上海有固定住所或工作单位。
在申请旅行卡的企业或机构中担任一定职务,如部门经理、主管或负责人等。
过去三年内没有违法或犯罪记录。
有足够的经济能力支付商务旅行的费用。
三、申请流程
在线申请:首先,申请人需要登录上海外事办网站或相关平台进行在线申请,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上传必要的证明材料。
初步审核:外事办会对申请人的在线申请进行初步审核,确认申请人资格和材料的真实性。
提交纸质材料:初步审核通过后,申请人需按要求准备并提交纸质申请材料。
现场面试:部分申请人可能需要参加现场面试,以确认其身份和申请目的。
支付费用:根据规定支付相应的申请费用。
等待审批:外事办会将申请转交给APEC商务旅行卡审批机构进行审批。审批时间一般为2-3个月。
领取旅行卡:审批通过后,申请人可在指定地点领取APEC商务旅行卡。
四、注意事项
申请人应确保所提交的所有材料真实、完整、准确。
申请人应确保在旅行卡有效期内完成所有商务活动,并按时返回中国。
旅行卡仅适用于商务活动,不适用于旅游、探亲等私人活动。
旅行卡遗失或损坏,应及时向外事办报告并申请补办。
申请人应遵守APEC商务旅行卡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不得滥用或转借他人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