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长期外债需要经过发改委的审核登记。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简称“发改委”)发布的第56号令《企业中长期外债审核登记管理办法》(简称“56号令”),自2023年2月10日起,企业借用中长期外债由原来的备案登记制变更为审核登记制。这意味着,企业在借用中长期外债时,需要按照新的规定向发改委提交相关材料进行审核登记,而不再是简单的备案程序。
具体来说,企业借用中长期外债的审核登记流程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提交申请:企业需要向发改委提交借用中长期外债的申请,并提供相关的业务计划书、借款合同草案等文件。
审核评估:发改委会对企业的申请进行审核,评估项目的可行性、合规性以及对国家外汇储备的影响等。
登记发证:审核通过后,发改委将为企业发放《企业借用中长期外债登记证明》,企业凭此证明可以向外汇管理局申请办理外债登记。
监督管理:企业在借用外债期间,需要按照相关规定使用外债资金,并接受发改委和外汇管理局的监督管理。
总的来说,这一变化是发改委深化“放管服”改革的一部分,旨在进一步完善外债管理,防范外债风险,同时简化行政程序,提高行政效率。因此,企业在规划借用中长期外债时,应密切关注相关政策变化,确保符合新的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