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注册的公司要变更地址,要怎么做?要准备什么资料?具体的流程是什么?小编整理了相关资料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仅供参考哦!
上海公司注册地变更流程
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新住所使用证明(产权证或房屋出租许可证复印件;租赁住所的同时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
3、股东会决议及章程修正案或董事签字;
①决议事项;
②修改章程相关条款;
③股东盖章、签字(自然人);
4、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
5、加盖公司印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6、跨登记管辖地迁移住所的步骤:
(1)、申请人向拟迁入地的登记机关提交变更材料,拟迁入地的登记机关初审合格后出具《企业迁移通知书》;
(2)、企业将《企业迁移通知书》交到迁出地登记机关;迁出地登记机关将登记档案采用挂号邮递方式邮至迁入地登记机关;
(3)、企业到迁入地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领取新的《营业执照》。公司变更登记事项涉及章程修改的(住所、经营范围除外),应提交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的修正案一式两份;
7、税务跨管辖地迁移的,需到原税务管辖办理迁出手续;
公司地址变更要求
公司迁移地址的,应当在迁入新住所前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下列文件、证件: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公司股东决议(主要载明同意公司迁址及修改公司章程);
(3)章程修正案(主要列示章程变动情况对照表)或新章程;
(4)公司新地址的住所证明;
(5)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及公司章程复印件(需加盖公司印章);
(6)变更地址涉及环境和安全的,提交有关部门的审批意见。
如因变更地址而改变登记机关的,则先向原工商登记机关办理迁档手续后再向迁入地工商登记机关按上述规定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外资公司地址变更手续
批准证书变更-工商营业执照变更-代码证变更-税务登记证变更-财政、海关变更。
其提供资料如下:
1、公司相应相应证件原件。
2、董事会决议。
3、租赁协议及房屋产权证。
4、公章。
跨区变更则比较麻烦,其办理的部门会牵涉到原注册地的相关部门与新注册地的相关部门,办理的大致流程如下:
一、办理变更批准证书
1、先到新注册地的直属外经委去办理:同意迁入本地区的同意函。
2、凭同意函到注册地的外经委去办理注销迁移批准证书。
3、去新注册地的直属外经委领取新的批准证书。
二、第二步办理变更营业执照
1、到原注册地工商部门凭变更后的批准证书办理该企业工商“企业迁出核准通知书”,并注销原工商营业执照
2、凭“企业迁出核准通知书”到新注册地工商登记部门办理工商资料转入手续(资料由两地工商部门进行邮寄),并直接申请新的营业执照。
三、第三步办理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
四、第四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证
1、到原税务局去办理原税务登记证注销,并申请税务迁出。
2、凭原税务局机构出具的“准予迁出税务登记函”去新注册地税务机关办理新的税务登记证。
注:在原税务局办理税务登记证注销时,需进行税务清算。
五、第五步办理变更财政登记证、海关。
在原登记机关申请证件迁出的情况下,才可去新注册地址登记相关申请证件的变更。
注册公司需要材料
1、提供优质园区注册地址挂靠
2、免费核名
3、办理执照、刻公章、财务章、法人章、发票章,无需到场
4、税务登记
5、领取执照和税务处理结果
注册公司的注册资金有什么要求?答:注册公司的注册资金要求通常由公司类型、行业规定以及当地法律要求等因素决定。首先,公司类型对注册资金的要求不同。例如,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金通常要求为实缴出资,而股份有限公司则要求至少需要出资设立时的Zui低股本。其次,不同行业的规定也各有差异。例如,科技行业的公司可能需要更高的注册资金,以体现公司的技术实力和研发能力,而服务行业的公司则可能不需要太多的初始投资。Zui后,当地的法律要求也是决定注册资金的重要因素。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法律规定不同,有的要求实缴出资,有的则允许认缴出资。总的来说,注册公司的注册资金要求因各种因素而异,建议具体咨询当地工商部门或专业律师进行详细了解。
上海公司注销流程如下:
1、成立清算组
公司除因分立、合并需要解散的,均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2、注销公司国、地税登记证
先到国税拿表格:按国税的要求填写、签字、盖章、缴销发票、补税后,它会收回国税税务登记证,给你一张国税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
拿着国税的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到地税拿表格,补税后,它会收回地税税务登记证,给你一张地税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如果公司有税务问题(税务师事务所出具查账报告(企业注销要),提供所有报表,凭证,账本及银行对账单)。
3、公司主管工商局办理公司注销备案。
总公司注销材料如下:
1、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清算组成员《备案确认通知书》;
4、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大会决议;
5、经确认的清算报告;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大会决议;
6、刊登注销公告的报纸报样;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国有独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还应当提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决定,其中,国务院确定的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还应当提交本级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有分公司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还应当提交分公司的注销登记证明;
8、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分公司注销需要的材料如下: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3、公司出具的注销决定,注明注销的原因;
4、分公司被依法责令关闭的,提交责令关闭的文件;因违反《公司登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被公司登记机关依法撤销分公司设立登记的,提交公司登记机关撤销分公司设立登记的决定;
5、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正、副本;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
公司注销的条件如下:
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2、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4、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5、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注销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