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经济形势的不断变化,国家税务总局为了支持个体经营者的发展,经常会推出各种税收优惠政策。进入2024年,个体户在税收方面可以享受到一系列的优惠措施,这无疑给广大个体经营者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利好。那么,具体有哪些税收优惠政策呢?而核定征收制度是否依然对个体户开放?我们就一探究竟。税收优惠政策是不断变化的,需要密切关注国家税务总局及地方税务局的Zui新公告。以下是一些在2024年适用于个体户的税收优惠措施:
一、增值税
(1)免征政策:个体工商在成立后一般就是小规规模纳税人,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以下简称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2)减征政策: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二、附加税(1)减征地方“六税两费”政策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个体工商户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已依法享受“六税两费”其他优惠政策的,可叠加享受上述规定的优惠政策。
三、个人所得税1、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体工商户在享受现行其他个人所得税尤惠政策的基础上,可叠加享受本条优惠政策。也就是说,无论是查账征收还是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的个体工商户,在预缴和汇算清缴个人所得税时均可享受减半征税政策。2、享受核定征收政策的个体户,个人所得税一般可以核定在0.5%-1.5%之间,个体工商户只需要按照这个税额进行缴纳即可。是一种非常优惠的税收政策。
核定征收在2024年是否可申请,需要根据当地的税制政策来确定。据我们合作的园区推荐区域有湖北、山东、湖北、湖南这些地方。只有通过这些区域去注册个体户,才可以申请享受到核定征收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