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外债备案制度经历了从额度审批到备案登记制的转变,并持续向更加规范和严格的方向发展。以下是该制度的历史沿革与发展趋势:
历史沿革:
过去,企业发行外债需经过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简称“发改委”)的额度审批。这一制度对企业借用外债进行了较为严格的规模控制。
随后的改革取消了额度审批,实行了备案登记制管理,即企业发行外债需要向发改委申请办理备案登记手续,并在每期发行结束后规定时间内报送相关信息。
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中国在一些综合经济实力较强、风险防控机制完善的省份和大型银行扩大了外债规模切块管理改革试点。
发展趋势:
新的发展是56号令《企业中长期外债审核登记管理办法》的实施,它将举借中长期外债由备案登记制变更为审核登记制。这意味着监管部门对中国企业举借中长期外债的监管变得更加严格。
新办事指南取代了之前的办事指南,并细化了一些法律实践,增加了新的内容,反映了中国监管部门对于企业借用外债的更细致和深入的管理思路。
,企业外债备案制度的发展表明了中国政府在不断调整和完善对外债务管理的法规,以适应国际金融市场的变化和国内经济发展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