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上海食品经营许可证延续、续期
如何办理上海食品经营许可证延续、续期一、上海食品许可证延续怎么办理
1、企业向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申请,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查部门组织核查组实施材料审查和现场核查,企业应当予以配合。
2、核查组将现场核查结论以书面形式告知被核查企业。
3、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申请材料审查和现场核查等情况,对符合条件的,自受理企业申请之日起15日内做出准予许可的决定,并自做出许可决定之日起10日内颁发《食品生产许可证》和《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对不符合条件的,自受理企业申请之日起15日内做出不予许可的决定,并自做出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企业发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二、上海食品许可证延续办理的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5年修订本)
第三十五条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销售食用农产品,不需要取得许可。
2、《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6号):
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根据食品类别和食品安全风险状况,确定市、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食品生产许可管理权限。
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的生产许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
综合以上介绍,在取得食品许可证之后,要按许可证的要求进行食品的生产经常活动,要严格加强对食品安全的监管,确保食品不出任何的质量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