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广播电视节目经营许可证是指在上海地区从事广播电视节目海外引进、代理、翻译、制作、拍摄、播出等活动的企业,必须经过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的审核后才能获得的经营许可证。
办理材料
1.甲、乙方双方营业执照;
2.申请单位备案的“节目标准表”;
3.上海市文化市场监督管理机构出具的申请企业节目制作、经营情况的审核意见;
4.申请单位提供的近一年的业务情况公示材料。
申请要求
1.申请人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技术能力;
3.提供的节目内容必须符合《电视节目管理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规定;
4.要求申请单位在前一年度业务经营情况出现正常、稳定的发展态势。
办理流程
步骤 | 时间 | 材料 | 备注 |
1.申请 | 随时 | 营业执照、节目标准表、审核意见、业务情况公示材料 | 无 |
2.初审 | 5个工作日 | 初审表 | 初审通过后,进入公示环节,公示7天 |
3.复审 | 10个工作日 | 复审表 | 复审通过,颁发经营许可证 |
申请需要多久?
根据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规定,上海广播电视节目经营许可证的办理时间为15个工作日左右,具体时间由初审和复审的进度而定。在申请前要充分准备好相关的材料和符合要求的资质条件,确保申请能够顺利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