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船承运人是指自己不拥有船舶,但为他人提供海上运输服务,并通过有船承运人完成海上货物运输的人。根据交通运输部2019年3月份的新规定,无船承运业务今后将只进行备案业务办理,取消保证金或保证金保险制度。申请方必须为企业,且经营范围需要有“无船承运业务”项目(部分地区除外),一般要求经营国际海运业务的企业需办理相关手续。境内外物流、贸易企业及其分支机构都需要申请。申请NVOCC材料有:
1、 申请书(格式由代理提供)
2、 可行性研究报告(格式由代理提供)
3、 企业商业登记文件复印件(境内企业提供营业执照)
4、 提单格式样本正本原件(1式3份不盖章)
5、 若是外资企业,还需提供外商投资批准证书复印件。
6、 章程复印件(大连企业需要)
7、 受理表(广东企业提供格式,辽宁企业现场填写)
8、公人、业务负责人明文件、、公司 以上所有材料复印件1式2份盖公章(除广东、山东、辽宁企业1式4份)用A4纸打印复印,用黑色水笔签字,盖章需清晰完整。2023年无船承运备案不用交保证金不需买保险可咨询鹏杰丰达
申请无船承运人NVOCC资质后的 可与船公司直接签订运价协议;也可以自己公司的名义签发海运提单;还可接受货运代理同行的委托货单; 还可享受一些当地的优惠政策。备案说明2019年3月起不再发放纸质证件,统一改为交通部网上公示。之前缴纳保证金的企业,现交通部已经开展退还工作。我司亦可操作办理NVOCC保证金退还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