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变更,是指法人成立后,其组织、名称、住所、经营范围等重要事项发生的变化,这些事项的变更,可依法人意思自主决定,法人只要作相应的变更登记,即可发生变更效力。惟企业法人的分立或合并,因涉及法人与相对交易人的债权债务关系,为了维护交易秩序和相对人的利益,法律对分立或合并后法人的债权债务移转,做了强制性规定。
法人需具备的条件
1、依法成立,是对法人成立的概括要求;
2、有必要的财产和经费;
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4、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备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变更法人分类
1、法人不占股份;
2、法人占有股份:如果法人占有公司股份,则会牵扯到股权问题,同步需要做股权变更。
上海公司法人变更流程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人变更的流程包括:
1、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工商局领取);
2、变更营业执照(填写公司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章程修正案、股东会决议、承诺书、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到工商局办证大厅办理;如果存在股权转让须填写股权转让协议,如果法人是外地户口那么要办理暂住证);
3、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填写企业代码证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变更通知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新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老的代码证原件到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
4、变更税务登记证(税务局办理);
5、变更银行信息(基本户开户银行办理)。
上海公司法人变更需要提供的资料
1、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加盖公司公章);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加盖公司公章);
3、公司变更登记审核表;
4、公司法定代表人登记表(加盖公司公章);
5、公司董事、监事、经理情况表(如法人担任执行董事或董事长时要填写)(加盖公司公章);
6、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7、公章原件;
8、公司章程调档并加盖调档公章;
9、新法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盖上公司公章,带上原件核对);
10、旧法人的免职证明及新法人的任职证明(盖上公司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