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上海营业性演出许可证流程及要求
办理上海营业性演出许可证流程及要求
一、办理要求
1.要求主办方、承办方、演出团体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如为个人,则应当取得营业执照等有效证照;
2.演出项目内容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并符合公共道德和社会风尚;
3.演出场地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备安全、保密等基本条件;
4.场馆必须配备完善的安全措施,配有逃生通道和灭火设备;
5.主办方、承办方、演出团体应当全面落实安全保障措施,安排专人负责,防止意外发生。
二、申请材料
1.申请表 填写演出相关信息,包括演出日期、演出地点、演出类型等;
2.身份证明文件 主办方、承办方、演出团体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文件证件复印件;
3.主办方、承办方、演出团体的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书;
4.场馆使用证明或租赁合同、场地使用证明、施工方案及验收报告等有关证明文件;
5.安全控制计划书及有关证件。
三、审批流程
1. 提交申请资料主办方、承办方、演出团体申请人需在演出前至少30天填写《上海市营业性演出许可证申请表》,并准备好申请材料。
2. 审查营业执照注册地的区文化行政主管部门辖区内的上海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法定要求的,应在10个工作日内予以办结;对于不符合法定要求的,一并书面通知主办方或承办方需补正的材料或原因。
3. 审批在经过审查合格的申请材料依据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的情况下,文化行政主管部门核发营业性演出许可证,有效期截止到演出活动结束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