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力实缴的公司处理方法一:减资
如果公司现有注册资本金较高(例如1000万元),但实际并不需要这么高的数额,可以考虑申请减资。减资的过程需要按照程序办理,建议在新公司法实施前就着手减资变更,将注册资本金减少至既不影响公司业务运营又能够轻松缴纳的水平,比如减至10万或50万。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企业减资一般要公示45天,而新公司法在2024年7月1日实施,所以想要减资的公司要注意期限限制。
除此之外,还可以分批分批缴纳减轻压力,比如,如果公司需要支付房租、发工资和进货,总计约为20万元,可以将这笔资金从个人账户转至公司对公账户,并备注为“投资款”。然后,通过对公账户支付各项费用,这样就算公司的注册资本金已经缴纳了20万元,然后可利用五年的时间逐步完成剩余缴纳。
无力实缴的公司处理方法二:借款实缴资本金(股权转让)
在无法减资或分批到位的情况下,可以考虑借款实缴注册资本金。虽然法律没有规定不能通过借款方式注册公司,但需要注意风险。合法的借款方式包括与朋友借款,然后将资金投入公司,并以股东个人向公司借款的形式注明利息并按时归还。但是,若使用中介公司垫资,资金到账后迅速转出,可能涉及抽逃主次资金,需慎重考虑。
无力实缴的公司处理方法三:使用非货币资产出资
根据《公司法》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股权、债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非货币资产出资义务的认定有三个重要判定依据:
1、出资人必须是股东;所有权的转移必须是从股东名下到企业名下;
2、经过评估作价形成有形证据;
3、如果没有委托评估机构出具有法律效力的资产评估报告,一旦公司发生债务纠纷,没有证明知识产权价值的依据,很容易被判定出资不实。
不管是现行《公司法》,还是新《公司法》,都规定了“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无力实缴的公司处理方法四:注销公司
如果公司已不再经营或失去了价值,可以选择进行公司注销。如果公司的业务合同与个人直接签署,并且不受公司名义限制,那么注销公司并重新办理也是一种选择。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公司还有债务未清偿,债权人可以申请破产,按企业破产法规定,该出资额要加速到期,也就是必须补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