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资公司设立、变更或注销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公司合并(分立)申请内资公司设立、变更或注销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因合并(分立)申请设立、变更或注销登记的公司,除按照《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提交材料规范提交设立、变更或注销登记材料外,还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 决议或决定。
合并的除提交合并各方公司关于通过合并协议的决议或决定外,还需提交合并各方签署的合并协议。合并协议应当包括:合并协议各方的名称,合并形式,合并后公司的名称,合并后公司的注册资本,合并协议各方债权、债务的承继方案,解散公司分公司、持有其他公司股权的处置情况,签约日期、地点以及合并协议各方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分立的提交公司分立的决议或决定。分立决议或决定应当包括:分立形式,分立前后公司的名称,分立后公司的注册资本,分立后原公司债权、债务的承继方案,公司分公司、持有其他公司股权的处置情况。
◆有限责任公司提交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的股东会决议。
◆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由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署的股东大会会议记录。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签署的书面决定。
◆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文件复印件(出示原件)。
2.通过报纸公告的提交刊登公告的报纸样张。合并(分立)公告应当包括:合并(分立)各方的名称,合并(分立)形式,合并(分立)前后各公司的注册资本。已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发布合并(分立)公告的,可免于提交合并(分立)公告材料。
3.合并/分立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4.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
5.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报经批准的或因合并(分立)新设公司的经营范围、存续公司新增的经营范围中,涉及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在登记前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出示原件)。
6.因合并(分立)办理公司设立、变更登记的,提交载明合并(分立)情况的解散公司的注销证明或载明分立情况的存续公司的变更证明。
公司注销一定要做的事!
公司注销流程
1、清算
成立清算组,出具清算报告。
2、公示
提请公示,简易注销公示20天,一般注销公示45天。
3、注销shebao
shebao局会核查公司是否存在欠缴情况,注销公司shebao账号。
4、注销国税、地税
公司需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税务注销,核查是否有未缴清税款或费用,然后注销公司的国、地税。先注销国税,再注销地税。
5、办理公司注销备案
登报公示后,可以去公司登记的工商局办理公司注销备案,注销公司营业执照。
6、注销银行账户
到公司开户行注销公司的开户许可证和银行基本户等其他账户。
7、注销许可证
如有办理许可证,需到质监局注销公司的许可证例。
8、注销印章
到公司印章登记的公安机关注销掉公司印章的法律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