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规范办理的资料和步骤如下:
一、办理资料:
1.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请书;
2. 营业执照原件、公司章程;
3. 公司名称、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
4. 股东、法人及股东身份证信息;
5. 业务范围和业务设施说明;
6. 其他相关材料。
二、办理步骤:
1. 向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申请并领取填写资料表。
2. 根据资料表的具体要求,准备好相关材料,例如:公司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股东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等。
3. 将准备好的所有材料送到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递交相关申请。
4. 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审核材料,并实地考察。
5. 审核通过后,会在规定时间内颁发许可证。
请注意,办理前建议先咨询广电总局相关部门的意见,且不期的政策可能会对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进行变动,应关注Zui新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