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税收优惠政策。基建物资、设备进口等入区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省税;境内区外货物入区视同出口,可享受出口退税;区内货物进入境内区外销售按货物进口的有关规定办理报关、征税手续;区内企业之间货物交易流转免征增值税、消费税;其他经批准或授权可以享受的税收政策,例如选择性征收关税政策、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政策。
二是贸易管制政策。除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另有规定外,与境外之间进出的货物,不实行进出口配额、许可证件管理。
三是保税监管政策。进口货物入区保税;区内保税存储货物不设存储期限;区内企业之间保税货物可以自由流转。
四是外汇政策。进出区(境内区外)货物可用外币或人民币结算。
五是特殊贸易便利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