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的办理地点在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具体流程和所需材料如下:
1. 申请人向所在地的区县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规定的材料。
2. 区县卫生行政部门根据配置标准进行现场验收。如符合设置标准的,发《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正、副本。
办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所需的基本材料包括:
1. 填写完整并加盖申请人印章的一个式样。
2. 营业执照(法人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3. 法人代表复印件及持证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4. 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及房东身份证复印件。
5. 经营场所平面布局图。
6.空气、微小气候、水质、采光、照明、噪声、集中空调系统等卫生检测报告和涉及饮用水、二次供水、二次使用的卫生设施设备合格证明材料。
7. 有关卫生管理制度和措施。
许可证的办理通常需要按照上述步骤进行,提交齐全的基本材料,按照相关法规规定进行现场验收。更多详细信息可以咨询当地卫生行政部门,了解具体的流程和所需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