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食品经营许可证代办渠道
条件:
一: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销售、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二: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三: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四: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材料:
1.《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书》;
2.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影印件;
3.与食品经营相匹配的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4.负责人、食品安全检、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身份证件;
5.与食品经营相匹配的操作机械设备、工具清单;
6.与食品经营相匹配的操作设备空间规划及操作步骤文件;
7.食品安全监管规章制度文字;
8.上海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的其他材料
9.说明:由他人办理的,还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或者具体意味着身份证件(如身份证件、外国人护照签证等)的原件和复印件。);授权委托人或具体意味着“申请者签名”特定(授权委托)人应当在规定的授权委托书中签字“其他委托授权和管理权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