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货物需要缴纳关税,快递公司会联系收件人,将清关所需要的清关资料告知收件人,各地海关对具体的文件要求可能略有不同,大家根据要求准备就可以了。收件人将准备好的文件和货物的详细信息告知快递公司的清关人员,及时缴纳关税。货物放行后,快递公司安排派送。
如果您邮寄的物品本身有问题,那也有被扣留、销毁的风险。大家一定要如实申报,不要有侥幸心理。
拓展阅读
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43号(关于调整进出境个人邮递物品管理措施有关事宜)
为规范对进出境个人邮递物品的监管,照顾收件人、寄件人合理需要,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个人邮寄进境物品,海关依法征收进口税,但应征进口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含50元)以下的,海关予以免征。
二、个人寄自或寄往港、澳、台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800元人民币;寄自或寄往其它国家和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1000元人民币。
三、个人邮寄进出境物品超出规定限值的,应办理退运手续或者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但邮包内仅有一件物品且不可分割的,虽超出规定限值,经海关审核确属个人自用的,可以按照个人物品规定办理通关手续。
四、邮运进出口的商业性邮件,应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
个人物品需要满足如下几个条件:
1. 收件人必须是自然人,不能是公司、单位、集体、组织等。
2.衣服、鞋包、母婴用品、保健品等收件人生活自用品,可以按照个人物品进境;手术刀、飞机零件、服务器、激光测量仪等等,用于盈利或者其他非自用目的就不可以了哦~
3. 物品不在海关或检疫禁止进境的名录内,比如:象牙制品、管制刀具、仿真枪、酸奶都是禁止进境的,可别在这里花了冤枉钱呐~
4.假如说,你买了2件不同款式的衣服,总价700元,则未超限;2件不同款式的衣服,总价1400元,就超限了哦;但如果是1件衣服,价值1700元,由于是“单件不可分割”的,就不算超限。
5. 多个同款式同颜色的包包,如同一人分多次进口同种物品,也是不合理的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