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二手设备的定义出现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2年12月审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37号)中,根据此文件中的规定,所称旧机电产品是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已经使用,仍具备基本功能和一定使用价值的机电产品;
(2)未经使用但存放时间过长,超过期的机电产品;
(3)未经使用但存放时间过长,部件产生明显有形损耗的机电产品;
(4)新旧部件混装的机电产品;
(5)大型二手成套设备。
旧设备出口报关的流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签订出口合同:国内客户与外商签订出口合同,确定由国内出口货物到国外。
准备报关资料:出口商需要提供出口报关所必需的报关资料,包括出口合同、发票、装箱单、报关委托书等,以及根据货物所受国家海关监管出需要的资料等。
安排运输:出口商联系货运代理公司(或者在FOB条款下由国外客户联系运输公司),负责安排拖车、订舱、报关、装船的手续。
海关监管:当货物经拖车运到指定出口口岸,货柜进入码头堆场闸口时,开始受到口岸海关的正式监管,此时货柜无论出入码头堆场都必须经过海关同意才能继续运作。
报关:当货柜进入码头堆场后,码头电脑会记录此货柜的进场时间、柜号、封条号、堆场位置等信息,并通过与海关电脑联网受到海关电脑的监控。此时才可以正式向海关报关。
查验:海关可能会对货物进行查验,包括铭牌、品名、数量、有无漏报等。
放行:海关放行后,出口商安排船公司码头提货送上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