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港直接退运包清关公司
上海港直接退运包清关公司
我公司专业进出口退运清关,主要代理以下情况
1、进口货物,不能清关,退运至出口国或者香港
2、进口货物,由于质量问题,到国外返修,出口报关及进口报关
3、出口货物,由于质量问题,退运回国内(办理免税退运进口)
4、出口货物,由于质量问题,到国内返修(报进保税区维修,再出口)
5、出口货物,退运至宁波港,直接出口到第三国
退运要搞清楚几个问题才可以给客户更好的意见:
1、是要搞清楚是什么原因造成的退运? 如果是不合格退运是否有第三方不合格检测报告?
2、时间问题,货物进出是否满一年,超过一年的和没超过一年的要做分别处理 ?
3、原进出口贸易方式?是一般贸易出口?还是买单方式?还是不正常渠道出口?
4、,出口退税问题,是否已经退税?如果退税,海关肯定要你补回去
5、,其他问题:有没有收汇?有没有退税?有没有核销?退运货物的货物方向:是进来不出去了,还是翻修后再出口?
6、货物的数量、货值、是部分退运、还是全部退运等货物信息。
有了以上几个信息我们可以*钟内给您提供退运方案。因为有了以上信息我们就掌握了您货物的主要信息,方案就可以很快提供。细节操作的问题,后续再专门研究。
出口退运免税资料要哪些:(同行禁止抄袭及转载,有必要自己写才是对客户和对自己的尊重)
1、到货通知
2、海运/空运提单、电放保函
3、出口的箱单、INVOICE、合同及出口报关单
4、进口箱单、INVOICE、退运协议
5、已补税/未退税证明正本
6、申报要素
7、报关报检委托书及十位编码
8、空白敲章纸若干
企业在申报退运货物进口时应注意确定以下三要素:
1、“品质规格”要素:
根据《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的规定,“因品质或规格原因”是指货物本身存在的质量(包括内在质量和表面、外观质量)缺陷或者货物的规格、型号、成份、含量、技术指标等,与买卖方在交易合同或协议中约定的品质或规格要求不符。如果货物的质量缺陷或规格误差属于合同允许的范围,则不能认为是品质或规格存在问题。企业向海关申报时应详细举证
其出口商品不符合全球公约、国家标准或原出口合同中有关品质和规格的要求或约定的材料,而不能将退运原因简单申报为“质量好不好”。因为严格地讲“质量好不好”与“品质规格是否达要求”并不完全等同。
2、“时限”要素:
需要注意的是,“出口货物自出口放行之日起1年内原状退货复运进境的”,这里“1年”的起算期为“出口放行”日期,截止期为货物“复运进境”日期,企业确定时限时切不可将上述两个期与“申报日期”混淆。
3、“状态”要素:
上海港直接退运包清关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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