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申请广播电视节目经营许可证需要准备以下完整资料和手续:
1.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
2. 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3. 公司机构设置文件(包括质量负责人和采编播人员情况);
4. 申请材料真实性的说明;
5. 广播电视节目发行合同(不少于三种类型);
6. 其他需要出具的申请材料,如新闻发布制度、相关业务范围证明等。
具体的申请流程如下:
1. 向上海市广播电视局提出申请,并提交上述完整的资料和手续;
2. 提交申请后,等待审核通知;
3. 审核通过后,领取广播电视节目经营许可证。
需要注意的是,广播电视节目经营许可证的申请条件较高,需要具备相应的业务范围、人员、技术、资金等条件,且申请过程可能涉及到多个环节和审批部门,需要充分了解相关政策和流程,确保申请过程的合规性和效率。许可证的有效期为两年,到期需要重新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