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设立人力资源许可证受理条件及审批流程如下:
受理条件:
1. 经营者资格: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无不良经营记录。
2. 人员配置:有至少三名以上取得人力资源专员证书的员工,其中至少一人取得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员证书。
3. 场地要求: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设施,有必要的网络和通讯设备。
4. 制度要求:有健全的各项规章制度、服务质量管理制度。
审批流程:
1.受理:窗口人工受理,需提交相关材料,如法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人力资源专员的人力资源证书复印件、办公场地的租赁合同或产权证复印件等。
2. 审核:材料审核通过后,将提交专家组评审,评审通过后可领取许可证。
如需更多信息,建议到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