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电信许可证简称ICP,是InternetContentProvider的缩写,意思是互联网内容提供商,即综合为用户提供互联网信息业务和增值业务的电信运营商。ICP证书的全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和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是利用互联网向在线用户提供有偿信息,在线广告,制作网页,电子商务等在线应用服务的企业需要申请办理的网络经营许可证,国家对经营网站实行ICP许可证制度。
申请办理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的条件:
1.注册资金Zui低额度为100万元;
2.有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相关技术方案;
3.必要的场地和设备;
4.未出现重大违法行为。
5.申请办理增值电信许可证所需材料。
申请办理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的材料:
1.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基本电信业务申请书。內容包括:申请电信业务的类型,业务覆盖面,公司名字,企业通讯地址,邮编,手机联系人,联系方式,电子邮箱地址等。
2.公司法人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
3.企业概况。包括企业基本情况,拟从事电信业务的组织架构和管理,技术力量和管理人员,与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场所和设备;
4.公司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企业法人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或验资报告及信息产业部规定的其他相关会计资料;
递交增值电信许可证申请材料的电信主管部门有:
1.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增值电信业务申请书。內容包括:申请电信业务的类型,业务覆盖面,公司名字,通讯地址,邮编,手机联系人,联系方式,电子邮箱地址等。
2.公司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
3.企业概况。包括:公司基本情况,拟从事增值电信业务的工作人员,场地和设备;
4.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公司法人年度财务报告或验资报告及其电信主管部门要求的其他相关会计资料;
5.企业章程,企业股权结构及股东相关信息;
6.业务发展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技术方案。包括:申请电信业务的业务发展实施方案,技术方案,业务,业务覆盖面,市场调查分析,收费方案,预期服务质量,投资分析,社会经济效益等。
申请办理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的程序流程:
1.申请材料齐备。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并在收到申请材料后5日内出具《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
2.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于收到申请材料5日内出具《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按照要求交齐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并于收到全部补正材料5日内出具《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
3.申请者隐瞒相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不予受理或者行政许可,并给予警告,申请者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行政许可。
4.省通信管理局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60日内完成审查,作出许可或者不许可的决定。准许的,颁发《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不予许可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告知申请者并说明原因。
5.准许行政许可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向申请者颁发行政许可证书或者其他行政许可证书。
6.经营许可证由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凭委托书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