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艺品进口报关手续资料
1、invoice;
2、装箱单;
3、原产地证;
4、提单;
5、货物保险单;
6、商检通关单;
7、货物的付汇证明等价格资料;
8、进口代理协议复印件。
二、工艺品进口清关流程
1、国外准备好货源,准备必备的单证文件
2、将资料寄给我司,办理《收货人企业备案》和《标签备案》
3、安排国外发货到国内指定港口,并提供箱单、Invoice、合同等原件资料
4、货物到港,我司安排提货,向商检报检、向海关报关
5、海关审单、出税单、交税,海关安排查验、商检安排查验
6、安排货物到指定的仓库,贴好中文标签,并约商检员抽样检测
7、放行提货
三、拓展阅读
关于进口智利冷冻水果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
1、允许进境商品
冷冻水果是指去除不可食用果皮、果核后(樱桃除外),经过速冻处理,并在整个冷链环节中保持果肉核心达到-18°C或以下的水果,且符合《国际食品标准》“速冻食品加工和处理操作规范”(CAC/RCP8-1976)要求。
2、允许的产地
智利全境。
3、批准的加工厂
输华冷冻水果加工厂均须在代表智利共和国农业部的智利农牧局(SAG)批准备案,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GACC)审核批准注册。SAG每年向GACC提供注册名单,获得批准的名单可在GACC网站查询。
4、出口前要求
(一)供应商管理。
SAG要求每个输华冷冻水果加工厂保留有水果供应商清单。清单中应至少包括如下信息:供应商名称、大区、市、果园编号和水果名称。
所有供应水果的果园应实施良好农业操作和有害生物综合管理,包括适合于果园植物检疫条件的管理措施,以降低有害生物的发生。输华冷冻水果加工厂应保存相关管理措施的副本。
(二)体系。
冷冻水果加工厂必须执行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并按照《国际食品标准》“速冻食品加工和处理操作规范”(CAC/RCP8-1976)要求进行冷冻水果的准备、加工、储藏和运输,以保证冷冻水果的质量和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