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公司在哈萨克斯坦注册商标需要满足多个法律条件和步骤,包括申请人资格、商标要素、申请流程等。以下将详细介绍这些要求:
申请人资格:商标的申请人可以是自然人或法人,只需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或公司注册证书等文件。
商标要素:商标必须包含一些特定元素,如文字、图形、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声音等,以区别于其他商标。
申请流程:商标注册的申请流程包括提交申请、实质审查、公告与异议阶段以及Zui终注册与颁发证书。在提交申请时,需要提供商标图样、商品或服务的详细描述等材料。
先申请原则:哈萨克斯坦采用先申请原则,即如果一个商标已经有人申请注册,那么其他人将无法再注册该商标。
使用优先原则:如果在先使用的商标已经产生了一定影响,那么在先使用者可以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异议,以阻止他人注册。
商品服务分类:在申请商标注册时,需要按照《尼斯分类》对商品和服务进行分类。
有效期与续展:商标注册的有效期为10年,到期后可以申请续展,每次续展也是10年。续展申请应在有效期届满前12个月内提交,如果未能及时提交,还可以在宽展期(6个月)内办理,但需缴纳罚金。
不可注册情况:如果商标违反了哈萨克斯坦的宪法、道德准则或习俗,或者与已注册商标相似,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
委托代理人:境外申请人应当委托哈萨克斯坦依法注册的商标代理人办理相关业务。
撤销注册商标:在商标注册后5年内可基于相对理由向上诉委员会提出撤销请求;在商标有效期内可基于理由向上诉委员会提出撤销请求。也可向法院提交基于连续3年不使用提交撤销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