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香港设立公司通常需要以下文件和信息:
公司名称:
中文和英文名称(如果适用),名称以“有限公司”或“Limited”结尾。
董事和股东的信息:
董事和股东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如护照、居民身份证或驾驶执照。
董事和股东的常驻地址证明。
公司注册地址证明:
在香港的实际办公地址的租赁合同或房产证明。
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由公司董事长或执行董事签署的申请书。
股东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形式为委托书,由全体股东签字或盖章。
公司章程:
应包含公司名称、注册地址、业务范围、股东权利与义务等,需符合《公司法》规定。
验资证明:
若需要,由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证明公司注册资本的真实性与合法性。
公司注册资本:
注明公司初始注册资本金额,但通常不需要实际注入资金。
经营范围:
描述公司的主要业务活动。
法人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如法人股东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自然人股东则提供身份证或其他合法身份证明。
住址证明:
如水电煤账单、银行对账单等,显示董事和股东的住址。
公司股权架构图(若适用):
包括直接控股层的营业执照及法人身份证明,以及持有超过25%股份的实益拥有人的身份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