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企业办理外债备案登记通常需要以下材料:
1.申请书(无规定格式,企业自拟):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债务人与债权人基本情况、本次登记外债金额、利率、期限、用途、选择投注差/宏观审慎模式举借外债、Zui近一期财务报表等要点。如果是从银行之外的机构或个人借入人民币外债的,应了解债权人的人民币资金来源并在申请中说明;Zui近一期财务报表指货币资金、其它应收款、净资产、总资产等的期末余额,如金额较大的需说明资金充足却还要借入外债的原因;
2.外债合同正本:须明确借款金额、利率、期限、用途、还款时间及适用法律等重要条款。需明确双方中英文名的,借款合同中应注明,之后该笔外债进账所示名称应与之相匹配。合同为外文的应另附合同主要条款的中文译本。经其他外债管理部门批准逐笔借用外债的,还应提供相关批准文件。对外发行债券的,需提供发行通函、认购协议正本及协议主要条款复印件、全球债券证书等材料,材料为外文的应另附主要内容中文译本;
3.中资企业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上年度或Zui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等材料;
4.外商投资企业应提供批准证书或《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变更备案回执》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等材料。选择宏观审慎管理模式的,还应提供上年度或Zui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
5.《境内机构外债信息表》、《宏观审慎跨境融资风险加权余额情况表(企业版)》(外汇局提供);
6.若向境外个人借款则需提供境外个人护照复印件,台湾同胞则提供台胞证复印件;
7.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需提供本企业上年度经审计的审计报告,如为投资性公司,企业需提供资金用途实需的证明材料。
需注意,上述材料均需加盖企业公章。企业应在正式签订借款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携带相关材料到企业注册地外汇局办理外债登记。具体要求可能会根据当地政策和实际情况有所调整,建议企业在办理前咨询当地外汇管理部门或相关专业机构,以确保材料准备齐全、准确。
企业发行外债还需符合一定条件,例如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公司治理和外债风险防控机制,以及较强的偿债能力等。并且,企业应关注国家外汇管理局等相关部门的政策动态,确保外债计划符合政策导向。在外债发行后,还需按照规定报送相关信息,并接受监管部门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