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审批流程大致分为:受理——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检查与决议——发证四个步骤,下面会为大家详细解说以下上海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的详细审批流程。
一、受理
依照许可的法定条件、规范,查验请求资料是否完全、契合法定方式,请求事项是否归于行政主体的职权范围,答应请求是否在法律、法规规则的期限内提出,请求人是否具有请求资历;决议是否受理。根据《行政许可证法》别离作出处理:
1)请求事项依法不归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做出不予受理的决议,并奉告请求人
2)请求事项依法不需求获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即时奉告请求人不受理.
二、向有关行政机关请求;
1)请求资料不完全或许不契合法定方式的,应当场或许在5日内一次性奉告请求人需求补正的悉数内容,逾期不奉告的,自收到请求资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2)请求事项归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请求资料完全、契合法定方式,或许请求人依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悉数补正请求资料的,应当受理行政答应请求;
3)请求资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错误的,应当答应请求人当场更正;
三、检查与决议
1)提出检查定见,对契合答应条件的,提出赞同的书面审核定见,在审批表上签署赞同的审批定见。对不契合答应条件的,提出不赞同的书面定见及理由,签署不予答应的定见和理由。
2)依照答应条件及规范对请求人提交的请求资料内容进行合法性、真实性检查,需求补正资料的,应在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奉告请求人需补正的悉数内容。
四、发证
1)对不予行政审批的,拟定并送达不予行政答应决议书,阐明理由,并将请求资料一起交还当事人,一起奉告请求人享有依法请求行政复议或提出行政诉讼的权利。
2)对准予行政答应的,工作人员及时将《出版物运营答应证》发放给运营单位或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