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P,Service Provider服务提供商的简称 。
电信增值业务是指凭借公用电信网的资源和其它通信设备而开发的附加通信业务,其实现的价值使原有网路的经济效益或功能价值增高。有时称之为增强型业务。
增值业务广义上分成两大类:
一是以增值网(VAN)方式出现的业务。增值网可凭借从公用网租用的传输设备,使用本部门的交换机、计算机和其它专用设备组成专用网,以适应本部门的需要。例如租用高速信道组成的传真存储转发网、会议电视网、专用分组交换网、虚拟专用网(VPN)等;
二是以增值业务方式出现的业务。是指在原有通信网的基本业务(电话、电报业务)以外开发的业务,如数据库检索、数据处理、电子数据互换、电子信箱、电子查号和电子文件传输等业务
SP(ServiceProvider)是服务提供商的缩写,是通过移动通信网和定位技术获取移动终端(手机)的位置信息(经纬度坐标数据),开展一系列应用服务的新型移动数据业务,它将成为我们将来舒适生活中密不可分的一部分。
随着网络技术的演进,位置服务的应用也越来越丰富,为用户提供更有价值的多媒体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