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者要求
组织或企业:申请者必须是组织或企业,自然人无法办理。
注册资金:根据不同类型的互联网文化活动,注册资金要求有所不同。例如,动漫、音频类的注册资金要求为100万元以上,而网络游戏类的注册资金要求为1000万元以上。
二、互联网文化活动范围
明确的活动范围:申请者需要有确定的互联网文化活动范围。
合法的产品来源:具有合法的互联网文化产品来源渠道或互联网文化产品生产能力。
三、人员要求
业务管理人员和zhuanye技术人员:至少需要有8名以上取得相应从业资格的业务管理人员和zhuanye技术人员。
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需要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及主要经营管理人员、zhuanye技术人员的资格证明和身份证明文件。
四、设备和场所
适应活动需要的设备:具备适应互联网文化活动需要的设备。
工作场所:拥有适应互联网文化活动需要的工作场所,并提供工作场所使用权证明文件。
五、其他要求
业务发展报告:提交业务发展报告。
公司章程和股权结构:提供公司章程,公司股权结构及股东的有关情况。
信息安全保护措施:包括网站安全保障措施,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六、特殊规定
文化部规划:符合文化部关于互联网文化单位总量、结构和布局的规划。
外资限制:根据《关于文化领域引进外资的若干意见》,不受理外商投资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申请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允许香港和澳门的服务提供者设立由内地控股的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申请流程
一、申报受理
提交材料:申请单位向相应文化行政部门提交申请材料。
材料核对:文化行政部门核对材料,如发现材料不符合要求或者缺失,一次性告知申请单位。
二、审核
审核材料和网站:文化行政部门对申请单位提交的每项材料及其运营的网站进行审核。
整改要求:对不符合规定的材料或者运营行为,一次性告知运营单位进行及时整改。
批准决定:文化行政部门应在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做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
三、申请编号
编号申请:审核通过后,文化行政部门将申请表填写三位数编号并加盖公章,上报至文化部文化市场司。
全国编号:文化部市场司进行统一编号,并下发全国编号。
四、制作许可证
标准规格制作:文化行政部门按照文化部要求的标准规格和统一编号制作许可证,并将许可证复印件上报至文化部备案。
五、公示
公示信息:文化行政部门在其guangfengwangzhan对同意设立的网络文化经营单位进行公示。
办理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需要满足一系列条件,并提交完整的申请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