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备企业法人资格或为企业法人分支机构。
2.投资人、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无《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四条、第五条、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情形。
3.不得设立在《娱乐场所管理办法》第六条所列地点;
(1)房屋用途中含有住宅的建筑内;
(2)博物馆、图书馆和被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建筑物内;
(3)居民住宅区;
(4)《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的学校、幼儿园周围;
(5)依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规定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院周围;
(6)各级中国共产党委员会及其所属各工作部门、各 级 人 民 代 表 大会机关、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各工作部门、各级政治协商会议机关、各级人民法院、检察院机关、各级民主党派机关周围;
(7)车站、机场等人群密集的场所;
(8)建筑物地下一层以下(不含地下一层);
(9)与危险化学品仓库毗连的区域,与危险化学品仓库的距离必须符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
4.中小学校校园周边200米之内不得开设。
5.营业面积(是指营业性区域,不包括办公、仓储等非营业性区域)在500平方米以上。
6.经营游戏机、游艺机项目的经营单位,游戏机及游艺机应以隔离栏分区经营。
7.场所建筑结构安全合理。
8.所设置的游戏游艺设备已取得“游戏游艺设备电子标识”。
歌舞娱乐场所
1.具备企业法人资格或为企业法人分支机构。
2.投资人、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无《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四条、第五条、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情形。
3.不得设立在《娱乐场所管理办法》第六条所列地点;
(1)房屋用途中含有住宅的建筑内;
(2)博物馆、图书馆和被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建筑物内;
(3)居民住宅区;
(4)《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的学校、幼儿园周围;
(5)依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规定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院周围;
(6)各级中国共产党委员会及其所属各工作部门、、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各工作部门、各级政治协商会议机关、各级人民法院、检察院机关、各级民主党派机关周围;
(7)车站、机场等人群密集的场所;
(8)建筑物地下一层以下(不含地下一层);
4.中小学校校园周边200米之内不得开设。
5.营业面积(是指营业性区域,不包括办公、仓储等非营业性区域)在200平方米以上,舞厅还应符合以下条件:舞池面积占营业场地面积的比例:交谊舞厅为40%以上,迪斯科舞厅和歌舞厅为30%以上;有2个以上的出入通道,出入通道口设置明显的指示牌和向外开启的门;舞池与休息座设置分开;有衣物寄放室;举办演出活动的,设置固定的演出舞台。单个卡拉OK厅在40平方米以上,单间卡拉OK包房在8平方米以上(包房总数不少于10间),包房门无内锁装置;包房门或者沿过道一侧的隔离墙离地1.2米起安装透明材料,透明材料面积在0.4平方米以上,透视清晰。
6.场所建筑结构安全合理。
7.场所的边界噪声必须符合相关法规规定。
8.所设置的歌曲点播系统应为中国大陆地区合法出版物。
文化游乐场
1.具备企业法人资格或为企业法人分支机构;
2.投资人、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无《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四条、第五条、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情形;
3.不得设立在《娱乐场所管理办法》第六条所列地点;
(1)房屋用途中含有住宅的建筑内;
(2)博物馆、图书馆和被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建筑物内;
(3)居民住宅区;
(4)《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的学校、幼儿园周围;
(5)依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规定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院周围;
(6)各级中国共产党委员会及其所属各工作部门、机关、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各工作部门、各级政治协商会议机关、各级人民法院、检察院机关、各级民主党派机关周围;
(7)车站、机场等人群密集的场所;
(8)建筑物地下一层以下(不含地下一层);
4.中小学校校园周边200米之内不得开设。
5.场所建筑结构安全合理。
6.场所的边界噪声必须符合相关法规规定。
7.所设置的游乐设置符合国家及本市有关标准。经营上述两个或三个项目的,应满足相应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