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测概述:
通常认为沸点在230℃以下为挥发酚,一般为一元酚;沸点在230℃以上为不挥发酚。苯酚、甲酚、二甲酚均为挥发酚,二元酚、多元酚属不挥发酚。酚的主要污染源有煤气洗涤、炼焦、合成氨、造纸、木材防腐和化工行业的工业废水。
检测范围:
水质,空气,海水,土壤,污泥,地表水,地下水,井水等。
检测标准:
HJ 502-2009 水质 挥发酚的测定 溴化容量法
HJ 503-2009 水质 挥发酚的测定 4-氨基安替比林分光光度法
HJ 825-2017 水质 挥发酚的测定 流动注射-4-氨基安替比林分光光度法
HJ 998-2018 土壤和沉积物 挥发酚的测定 4-氨基安替比林分光光度法
SL/T 788-2019 水质 总氮、挥发酚、硫化物、阴离子表面活性剂和六价铬的测定 连续流动分析—分光光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