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火门CE认证标准EN 1634-1
在现代建筑中,防火门是必不可少的。处于对人身安全的考虑,防火门具有紧急防护救灾作用,能够在一定时间内起到防火隔热,阻止火势蔓延和烟气扩散的作用。防火门出口到欧盟时,必需要通过CE认证,这是强制性认证。
EN 1634-1是关于防火门和卷帘门防火性能认证测试方面的标准。EN 1634-1是和EN 1363耐火测试标准结合使用的
EN 1634-1描述了确定在竖向分隔构件设计安装门和卷帘门装置防火性能的方法,例如:
1. 合页门及旋转门;
2. 水平拉推门和立式拉门,包括铰接推拉门、升滑门;
3. 单层钢皮折叠式百叶窗(未隔热);
4. 其他推拉折页门;
5. 倾斜门;
6. 卷帘门。
防火门CE认证标准EN1634-1耐火测试性能评定:
失去完整性:当棉垫被点燃或者背火面燃烧达10秒钟以上时,被认为试件失去完整性;测试过程中,6mm直径的探棒可穿过裂缝进入炉内且探棒可沿裂缝长度方向不小于150mm;直径25mm的探棒可穿过裂缝进入炉内时,则被认为试件失去完整性。
失去隔热性:试件背火面的平均温升超过试件表面初始平均温度140℃或者背火面在任何一点的温升超过该点初始温度180℃时,则被认为试件失去隔热性。
失去承重性:在试验过程中试件发生垮塌;或梁板构件的挠度、柱构件的轴向变形、柱构件的轴向变形速率超过规定值时,则被认为试件失去承重性。
EN1634-1建筑材料的耐火试验 - 相对标准
BS 476-20:建筑材料和结构的防火测试第20部分:建筑构件耐火性的测定方法(一般原则)
BS 476-21:建筑材料和结构的防火测试第21部分:承重构件的耐火性测定方法
BS 476-22:建筑材料和结构的防火测试第22部分:非承载元件的耐火性测定方法
BS 476-23:建筑材料和结构的防火测试第23部分测定部件对结构耐火性的贡献的方法
ASTM E 119建筑结构和材料的耐火试验的标准试验方法
EN 1363-1:耐火试验 - 第1部分:一般要求。
EN 1364-1:非承重元件的耐火试验 - 第1部分:墙壁。
EN 1364-2:非承重元件的耐火试验 - 第2部分:天花板。
EN 1365-2:承重元件的耐火试验 - 第2部分:地板和屋顶。
防火门CE认证流程:
一:申请
1.填写申请表
2.申请公司信息表
3.提供产品资料并寄样
二:报价
检测工程师判断产品进行分类并报价。
三:付款
申请人确认报价,签订合同、支付款项,提供样品(具体测试样品数量与相关工作人员对接)。
四:测试
实验室根据相关的欧盟检测标准对所申请产品进行全套测试
五:测试通过,报告完成
六:项目完成,出具防火门CE证书
申请CE认证的必要性
CE认证,为各国产品在欧洲市场进行贸易提供了统一的技术规范,简化了贸易程序。任何国家的产品要进入欧盟必须进行CE认证,在产品上加贴CE标志。CE认证是产品进入欧盟及欧洲贸易自由区国家市场的通行证。CE认证表示产品已经达到了欧盟指令规定的安全要求;是企业对消费者的一种承诺,增加了消费者对产品的信任程度;贴有CE标志的产品将降低在欧洲市场上销售的风险。这些风险包括:
A.被海关扣留和查处的风险;
B.被市场监督机构查处的风险;
C.被同行出于竞争目的的指控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