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海关总署“多双边合作海关必促进”要求,黄埔海关结合市场实际需要,梳理巴西肉类进口指南,供市场主体参考。
01提前查询名单
巴西肉类进口指南
海关总署通过对境外国家(地区)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和食品安全状况开展评估和审查,确定《符合评估审查要求的国家或地区输华肉类产品名单》,在海关总署门户网站予以公布。
名单列明的肉类产品方可输华,拟进口肉类产品的市场主体应提前查询具体国家(地区)的具体产品是否已在名单中。
查询巴西肉类产品是否在可输华名单中,路径为:
海关总署门户网站 > 热点:进出口食品 > 信息服务 > 产品监管重要信息 > 陆生动物源性食品 >符合评估审查要求或地区输华肉类产品名单(详见子表格“巴西”)。
需要注意的是,《符合评估审查要求的国家或地区输华肉类产品名单》是动态更新的。例如,名单中的巴西冷冻牛肉曾暂停输华,2023年3月23日起恢复输华,具体范围为“去骨,30月龄以下”。建议相关市场主体实时关注名单的更新情况。
02办理注册备案
境外生产企业注册
向中国境内出口肉类的巴西生产企业需由巴西主管当局向海关总署推荐注册,海关总署予以注册后方可向中国出口(注:其中还会有暂停向中国出口的动态变化,在注册名单中显示为“暂停进口”)。
截至目前,巴西共有106家企业在华注册,包括近期新增的4家肉类企业。
市场主体应先查询确认巴西生产企业是否已获得注册,并确认企业状态是否“暂停进口”以及注册有效期是否届满。
查询路径为:
海关总署门户网站 > 热点:进出口食品 > 信息服务 > 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名单 。
未获得注册的需办理境外生产企业注册,办理方法详见:
海关总署门户网站 > 互联网+海关 > 办事指南 > 进出口食品 > 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
境外出口商或代理商备案
境外出口商或代理商需办理信息备案,办理方法详见:
海关总署门户网站 > 互联网+海关 > 办事指南 > 企业管理和稽查 > 进口食品化妆品进出口商备案 >进口食品化妆品出口商、代理商备案。
境内进口商备案
境内进口商也需办理信息备案,办理方法详见:
海关总署网站 > 互联网+海关 > 办事指南 > 企业管理和稽查 > 进口食品化妆品进出口商备案 >进口食品进口商备案。
指定监管场地
进口肉类需经指定监管场地的口岸,市场主体应在安排物流路线前查询确认口岸情况。
查询路径为:
海关总署门户网站 > 互联网+海关 > 我要查 > 指定监管场地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