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机械CE认证和危险机械CE认证的区分
除了机械指令(MD)附录IV所列的危险机械外,其它都属于普通机械,以下是机械指令(MD)附录IV规定的危险机械:1,圆锯机(单锯片或多锯片),用来加工木质及类似木质或加工肉质及类似肉质类材料的以下设备:
1.1 具有固定的床身或者支撑,采用手动进给或装有可拆卸的动力进给,切削时锯片固定的圆锯机;
1.2 具有手动操作的往复式床身或滑架,切削时锯片固定的圆锯机:
1.3 具有内置式机械进给装置,手动上下料,切削时锯片固定的圆锯机;
1.4 具有机械移动式锯片,手动上下料,切削时锯片移动的圆锯机;
2 手动进给的木工平面刨床:
3 具有内置式机械进给装置,手动上下料,加工木材用的单面刨床;
4 带锯机,用来加工木质及类似木质或加工肉质及类似肉质类材料的以下设备:
4.1 具有固定的或往复运动的床身或者支撑,切削时锯片固定的带锯机:
4.2 锯片装在往复式移动架上的带锯机:
5,由第1至第4及第7条所列的木质及类似木质材料加工机械的组合机械,
6,具有多个刀架的手动进给的木工开机:
7 手动进给的,立式木质及类似木质材料加工机械:
8 手持式木工链锯:
9 采用人工上下料金属冷加工用冲压床,其移动之工作的行程超过6mm,速度每秒超过30mm/,包括弯板机:
10 采用人工上下料的塑料注射或挤压成型机械;
11 采用人工上下料的橡胶注射或挤压成型机械;
12 以下几种地下作业机械:
12.1 机车和司闸车:
12.2 液压支撑设备:
13 安装有压缩装置、收集家庭垃圾用的人工装载车;
14 可拆卸的机械传动装置及其防护置:
15 可拆卸机械传动装置的防护量;
16 汽车举升机;
17 跌落风险垂直高度超过3米的举升人或货物的举升设备:
18 手持式枪弹推动打钉设备及其他冲击设备;
19 用来检测人是否暴露在危险区的防护设备;
20 第9,10,11条中所列设备上用的动力驱动的连锁防护罩
21 保证安全功能的逻辑单元:
22 侧翻防护结构(ROPS);
23 坠落物体防护结构(FO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