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资质:经营者必须为在上海市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注册资金:公司注册资金应在100万元人民币或以上。
人员要求:至少有3名员工在缴纳社会保险,并能提供近期一个月的shebao证明。
部分信息还要求这些员工中需包含技术人员。
网站要求:有搭建好的网站及公司备案域名,网站内容需符合ICP管理办法规定,不得涉及需前置审批的业务。
资金与设施:有与开发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资金和设施,确保网站的稳定运行和信息安全。
企业基本信息资料:
营业执照副本(经营范围需包含“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字样或列举出本次申请电信业务的种类)。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正反面彩色扫描件及手机号、邮箱号、公司座机号)。
股东为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为企业的提供股东公司营业执照。
三名企业社b人员的身份证、手机号和邮箱号。
三名企业社b人员的近一个月shebao证明(部分省份还需提供计算机相关人员的毕业证)。
自然人股东的身份证原件正反面彩色扫描件;法人股东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扫描件。
域名注册证书的原件扫描件(证书剩余有效期需大于等于6个月)。
网站域名需完成icp备案,备案主体应与申请证件的企业信息一致。
本地服务器托管协议(确保网站服务器托管在上海境内的符合要求的机房)。
涉及到从事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等互联网信息服务的,需向相关主管部门提交审核的批准文件。
省管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如服务器相关资质等)。
办理流程
网上申请:
登录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务服务平台。
材料审核:
上海市通信管理局或工信部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核,核实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申请人的资格和条件。
审核时间一般为5-7个工作日,但具体时间可能因申请企业情况和材料复杂程度而异。
审核通过后,通信管理局会向申请人发出受理通知书,并将受理材料分送到相关部门进行审查。
审查过程中可能会组织专家进行审核,确保申请人符合ICP许可证的发放条件。
在规定日期内(通常为20-30个工作日),通信管理局将作出是否批准经营的决定。
如果申请被批准,申请人将获得ICP许可证;否则,将被拒绝并说明原因。
申请人可以选择线上或线下方式领取ICP许可证。
领取后,需妥善保管并按规定进行公示和悬挂。
提前准备:由于办理流程涉及多个环节和部门,建议企业提前准备好所有材料,并预留足够的时间。
关注政策变化:ICP许可证相关政策可能随时调整,企业在办理过程中需密切关注政策变化,确保符合要求。
网站合规性:在申请过程中及获得许可证后,企业需确保网站内容合规、无违法违规信息,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监管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