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人们对于药品信息的需求也越来越大,也伴随着互联网药品交易的日益增长。为了规范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了《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并规定从事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需申请资格证书。
一、申请条件
申请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需具备以下条件:
1. 申请主体应为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且具备法人资格;
2. 具备与从事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场地、资金、技术、人员等资源;
3. 有健全的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制度,包括信息安全、质量管理体系等;
4. 具有信息产业、医药等相关行业部门颁发的从业资质。
二、申请流程
申请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的流程如下:
1. 准备申请材包料括。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的资质证明、场地证明、人员资质证明、信息安全管理制度等相关材料;
2. 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网站,下载并填写《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申请表》;
3. 将申请材料和申请表一同递交至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4.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企业或事业法人的申请材料审进,行并初在30个工作日内将初审意见上报给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5.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在60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给予批准的决定;
6.,如则果由给国予家批食准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并对外公告;否则将不予给予批准,并退还申请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