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出版物经营许可证(零售)办理完整材料及流程如下:
1.申请单位经办人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公章(私章)到门店所在地金山区行政服务中心三楼D区6号窗口进行审核。
2. 携带资料到金山邮政支局申请报刊零售许可证。
3.需提交材料: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③填写完整的《上海市设立报刊零售、出租经营申请表》并加盖骑缝章;④委托授权书;⑤门店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⑥现场勘验合格的报告。
4.邮政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核,对申请单位进行现场勘验(含不少于5平方米的现场勘验场)。
5.邮政管理部门审核合格后,出具《申请单位符合经营许可条件告知书》。
6. 申请单位在邮政管理部门网站进行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7.申请单位携带以下材料到金山区行政服务中心三楼D区8号窗口开具许可证并获取营业执照原件收回: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申请书、相关许可证复印件(递交后无需原件)。
应当注意零售经营场所所处区域系镇或居住区的应当满足一定数量(4个)报刊销售点的要求,方可办理许可证。如仍有疑问,可咨询当地相关部门获取准确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