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常规性厂房检测鉴定如何找第三方单位
一、上海市常规性厂房检测鉴定,厂房安全可靠性鉴定,应符合下列要求:在下列情况下,应进行可靠性鉴定;
1)厂房达到设计使用年限拟继续使用时;
2)厂房用途或使用环境改变时;
3)厂房进行改造或增容、改建或扩建时;
4)遭受灾害或事故时;
5)厂房存在较严重的质量缺陷或者出现较严重的腐蚀、损伤、变形时。
在下列情况下,宜进行可靠性鉴定:
1)厂房使用维护中需要进行常规检测鉴定时;
2)需要进行全面、大规模维修时;
3)其他需要掌握结构可靠性水平时。
这里所说的工业厂房,包括混凝土结构、钢结构、砌体结构为承重结构的单层和多层厂房。鉴定的目标使用年限,应根据工业厂房的使用历史、当前的技术状况和今后的维修使用计划,由委托方和鉴定方共同商定。对于鉴定对象的不同鉴定单元,可确定不同的目标使用年限。
厂房大致可分为以下三种类型。
(1)一般性生产厂房:正常环境下生产的厂房。
(2)爆炸和火灾危险性生产厂房:正常生产或储存有爆炸和火灾危险物的厂房。
(3)处在恶劣环境下的生产厂房:多尘、潮湿、高温或有蒸汽、振动、烟雾、酸碱腐蚀性气体或物质、有辐射性物质的生产厂房。
二、上海市常规性厂房检测鉴定,布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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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多跨厂房宜等高和等长。
2厂房的贴建房屋和构筑物,不宜布置在厂房角部和紧邻防震缝处。
3厂房体型复杂或有贴建的房屋和构筑物时,宜设防震缝;在厂房纵横跨交接处、大柱网厂房或不设柱间支撑的厂房,防震缝宽度可采用100~150mm,其它情况可采用50~90mm。
4两个主厂房之间的过渡跨至少应有一侧采用防震缝与主厂房脱开。
5厂房内上吊车的铁梯不应靠近防震缝设置;多跨厂房各跨上吊车的铁梯不宜设置在同一横向轴线附近。
6工作平台宜与厂房主体结构脱开。
7厂房的同一结构单元内,不应采用不同的结构型式;厂房端部应设屋架,不应采用山墙承重;厂房单元内不应采用横墙和排架混合承重。
8厂房各柱列的侧移刚度宜均匀。
三、上海市常规性厂房检测鉴定的重点内容:
1、基础稳定性
处理完上部结构鉴定工作后,就是基础的稳定问题了。一般采用高精度全站仪对排架柱、房屋四角的倾斜量进行量测判断结构变形状况;必要时对房屋进行沉降观测以判断基础是否稳定
1.1钢结构杆件长细比的检测与核算,可按规定测定杆件尺寸,应以实际尺寸等核算杆件的长细比
1.2钢结构支撑体系的连接,可按规定检测;支撑体系构件的尺寸,规定进行测定;应按设计图纸或相应设计规范进行核实或评定
1.3钢结构构件截面的宽厚比,规定测定构件截面相关尺寸,并进行核算,应按设计图纸和相关规范进行评定
2、涂装
2.1钢结构防护涂料的质量,应按国家现行相关产品标准对涂料质量的规定进行检测
2.2钢材表面的除锈等级,可用现行国家标准《涂装前钢材表面锈蚀等级和除锈等级》GB8923规定的图片对照观察来确定
2.3不同类型涂料的涂层厚度,应分别采用下列方法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