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营业性演出许可证概述
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又称营业性演出经营许可证,是文化部或各地文化局审核通过后,颁发给具有开展经营性演出活动申请资格的承办者的一种演出许可性证书。这一资格主要适用于取得文艺性演出许可的文艺表演团体、演出场及个体演员,允许他们从事各类营业性演出活动。营业性演出是指以营利为目的,为公众举办的现场文艺表演活动,无论演出者来自国内还是国外,都属于营业性演出的范畴。
营业性演出许可证
二、适用单位
以下单位需要办理营业性演出许可证:
经纪公司
直播平台
演出机构
演出团体
个体演员(如计划自己举办演出并收费)
这些单位在想要组织演出活动时,必须先具备《营业性演出许可证》才能与艺人或主播签约。
三、申请条件
申请营业性演出经营许可证的单位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公司必须为全内资企业,注册资金中不能有外资成分。
公司需要有与业务范围相适应的人员和工作场所。
在申请之日前三年,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不能有违法违规记录,且机构不能被吊销过《营业性演出经营许可证》。
四、申请材料
申请营业性演出许可证需要提交以下材料至省文化和旅游厅(注意有些省份已经下放到市局申请):
营业执照副本的原件扫描件以及工商局提档的章程。
法人、全体股东的身份证扫描件。如果股东是公司,则需要提供股东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法人股东的身份证扫描件以及股东公司工商局提档的章程,直至追溯到自然人为止。
公司3名经纪证及相关的员工的身份证正反面的彩色扫描件、毕业证书及相关培训证明。有些省份还需要提供shebao证明。
办公场地的证明或房屋产权证书1份,包括租赁协议和房产证。
提供所有人员的联系方式,包括法人、股东及三个技术人员的手机号、邮箱、公司固话、传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