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响应省政府不见面审批服务有关精神,提升“网上批、快递送、不见面”工作水平,我局将在企业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申请流程完成后,采取代为快递寄送的方式发放许可证书。
一、申报须知
凡申请办理经营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审批(含变更、续办与注销)的企业,请登录工业和信息化部行政许可业务受理系统()进行事项办理。
二、所需材料
1、需要我局代为寄送许可证的委托书(加盖公章)(模板见附件,自行领取证书企业也请提供并勾选相应选项,委托书扫描上传至系统内“电信主管部门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中)。
2、变更申请单位需提交原许可证正页一张(请寄送正页原件,变更申请通过后换发新证,此项材料新申报单位无需提供,邮寄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汉中门大街145号,省政务服务中心;收件人:省通信管理局窗口;电话:);
3、其他需上传的附件详见系统内填表要求。
4、邮寄纸质材料请使用EMS或顺丰快递。
三、许可证书发放
1、企业经办人到省政务中心省通信管理局窗口领取(携带材料: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2、企业委托我局寄送许可证书,邮寄费用自理(系统中许可审批通过后以EMS到付方式寄送)。
约定期限补充材料清单 企业获得许可后,均应按照企业承诺书中填写的约定期限(作出审批决定后一个月内)补充提交以下材料:(1)公司从事电信业务人员的劳动合同(原件扫描件1 份,至少应提交客服负责人、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人员、许可事务负责人3个不同人员的劳动合同)(2) 公司从事电信业务人员的shebao证明(原件扫描件1份,至少应提交客服负责人、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人员、许可事务负责人3个不同人员的shebao证明) (3)主要办事机构《房屋产权证明》或《房屋租赁协议》和出租方《房屋产权证明》(原件扫描件 1 份)(4)服务器等设施托管接入协议(原件扫描件1 份)(5) 服务和质量保障措施(原件扫描件1份,法定代表人亲笔手写签字,签署日期并加盖申请公司公章)(6) 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原件扫描件1份,法定代表人亲笔手写签字,签署日期并加盖申请公司公章)
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