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前置审批项
1.若主体名称、主体经营范围、小程序名称、小程序内容涉及相关行业的前置审批,如:出版、药品和医疗器械、文化、广播电影电视节目、新闻、网络预约车、互联网金融、校外培训(高中及以下阶段)、宗教、教育、医疗保健等互联网服务,则需要办理前置审批文件并提交相关资质文件,否则会导致ICP备案审核失败,详情请参见前置审批;
2.证件须在有效期内且有效期大于等于3个月;
3.拍照/彩色扫描证件原件,不可为复印件或打印件;
4.证件不可隔屏拍摄,拍照/扫描的证件需边角完整,内容清晰(guohui不得遮挡);
5.色调背景一致,证件内容无反光;
6.不要添加与备案无关的水印描述,水印需文字简洁且不遮挡证件上的重要信息。
二、网络文化行业抖音入驻要求
三、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申请条件
申请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简称文网文)需要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单位资质:申请单位必须是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拥有明确的名称、住所、组织机构和章程。
确定的业务范围:明确其互联网文化活动的具体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网络音乐、网络游戏、网络演出剧(节)目、网络表演、网络艺术品、网络动漫等。
合法的产品来源或生产能力:具备合法的互联网文化产品来源渠道或具有相应的互联网文化产品生产能力。人员配置:拥有取得相应从业资格的业务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
资金实力: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并且有足够的设备、工作场所和经营管理技术措施。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建立并实施健全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确保业务活动安全稳定运行。
发展规划:具备清晰的网站经营和发展计划。前置审批:如果涉及信息服务内容需要前置审批,应取得有关主管部门的同意文件。
申请材料齐全:包括但不限于书面申请、营业执照、公司章程、资金证明、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的资格证明、业务发展计划等。申请时,需向所在地的县(市、区)级文化行政部门提交《网络文化经营活动立项申请表》及相关材料,并可能需要向同级公安机关申请消防安全和网络安全相关的证明。
审核通过后,由文化行政部门审批并颁发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