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证要求
(1)具有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
(2)具有与所经营药品相应的营业场所(同一平
面使用面积不小于100平方米)、设备、仓储设施
、卫生环境;
(3)具有与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者
人员
(4)具有保证所经营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
二、办理流程
(1)准备材料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申
请;
(2)等待当局审查资料,审查通过后进行现场审
查;
(3)审查通过下发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