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商业特许经营备案变更
(一)备案变更对象。
商事主体登记注册住所所在地在广东省行政区域内,已在商务部商业特许经营信息管理系统完成备案的企业。
(二)备案变更情形。
特许人以下备案信息有变化的,应当自变化之日起30日内向备案机关申请变更。
1. 特许人的商事主体登记信息;
2. 经营资源信息;
3. 中国境内全部被特许人的店铺分布情况。
(三)受理、备案变更机关。
受理、备案变更机关为省商务厅。
(四)备案变更工作流程。
1.网上申请。特许人在商务部商业特许经营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备案管理”模块选择“资料变更申请”,进入新的界面后选择“申请修改内容”,填写“变更内容说明”(附件8),在“增加附件”处上传相关电子版材料,点击“确定”。其中上传电子版材料如下:
(1)广东省商业特许经营企业备案信息变更申请表(附件9)。
(2)特许人商事主体登记的特许人名称、住及法定代表人发生变更的,上传新的营业执照副本及商事主体登记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如果法定代表人发生变更的,还需上传新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
(3)增加经营资源信息的,上传新的经营资源证书和经营资源许可使用合同,如果减少经营资源信息的,直接删除对应的经营资源信息,无需上传附件。
(4)增加加盟店信息的,上传新的特许经营合同,如果减少加盟店信息的,直接删除对应的加盟店信息,无需上传附件。
(5)特许人委托他人办理备案变更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附件4)及受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应写明受托人姓名、身份证号、委托事项、委托权限,并由委托人签字盖章。特许人委托服务机构办理备案变更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受托服务机构资质证书、指定承办人身份证,法律服务机构介绍信等。
2. 系统修改。按照“申请修改内容”选择修改的各个管理子模块(特许人信息、经营资源信息、加盟店信息)页面进行具体的资料变更填写,并且在“电子版材料”页面上传新的文件(新的营业执照副本及商事主体登记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新的经营资源证书或许可使用协议等),加盟店信息的增加无需在“电子版材料”页面上传新的特许合同。
3. 系统提交。进入“预览与申报”页面点击“上报备案材料”。
4.受理、审核。省商务厅审核特许人在商务部商业特许经营信息管理系统填报的变更信息是否完整,是否符合《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特许人系统提交的备案文件材料不完备的,应要求其补齐补正。
5. 公告。特许人备案变更申请文件材料审核通过的,省商务厅予以备案,并在商务部商业特许经营信息管理系统网站公告。
三、商业特许经营备案撤销
已完成备案的特许人如有下列行为,经查证属实的,由省商务厅撤销备案,并在商务部商业特许经营信息管理系统予以公告。
(一)特许人注销商事主体登记,或因特许人违法经营,被主管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的;
(二)备案机关收到司法机关因特许人违法经营而作出的撤销备案的司法建议书;
(三)特许人隐瞒有关信息或者提供虚假信息,造成重大影响的;
(四)特许人申请撤销备案并经备案机关同意的;
(五)其他需要撤销备案的情形。
本操作指南自2023年9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本操作指南附件为参考模板。本操作指南由省商务厅负责解释。
附件:1. 许可使用授权书
2. 特许经营操作手册
3. 特许人承诺书
4. 备案(备案变更)授权委托书
5. 商业特许经营备案核对材料原件清单
6. 打印材料目录
7. XX市商务局关于对XX公司申请商业特许经营备案的意见
8. 变更内容说明参考模板
9. 广东省商业特许经营企业备案信息变更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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