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备案前提条件
企业资质:企业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和偿债能力,财务状况健全,并获得相关政府机构认可。
借款方资质:如果是向境外借款方借入外债,借款方需要是合法注册、有经济实力并获得相关政府机构认可的机构或个人。
选择银行:在进行中长期外债备案登记时,需要选择一家具备外债业务资格的境外支付银行,该银行需具备相应的资质和经验,在开展外债业务方面有一定的专业能力。
二、备案流程
内部审议:企业需内部审议并通过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确定境外融资的具体方案,包括融资规模、用途、期限、成本等关键要素。
了解政策:深入研究并了解国家及上海市关于外债备案的政策法规,确保企业符合申请条件。密切关注国家和上海市有关外债管理的新政策法规变化,及时调整备案策略。
准备材料:
企业基础资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如已三证合一,则无需单独提供)、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如已三证合一,则无需单独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企业章程及新修订记录。
财务资料:近一期的财务审计报告(需体现盈利能力、偿债能力等关键指标)、上年度或zui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
外债相关材料:借款合同或协议(包括借款金额、期限、利率、还款方式等条款)、外债合同正本(需明确借款金额、利率、期限、用途、还款时间及适用法律等重要条款)、借款用途说明(详细说明借款的具体用途、资金结算方式等)、风险评估报告(包括经济和合规性风险评估)。
其他必要材料:董事会或股东会关于借用外债的决议、企业借用外债真实性承诺函及签字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如涉及境外直接投资,还需提供《企业境外投资证书》等相关文件。
提交申请:
企业需向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或国家发改委提交项目信息报告或申请立项审批(如涉及境外直接投资)。
向上海市商务委员会或商务部提交境外融资项目的备案申请。
登录国家发展改革委的门户网站,在“政务服务”频道进行网上登记,注册并登录企业账号,完善企业基本信息,填写外债备案申请表单,并上传准备好的电子材料。
将网上提交的电子材料打印成纸质版,并按照要求整理成册,报送至国家发展改革委政务服务大厅或指定受理窗口。
审核流程:
政务服务大厅收到申请材料后,窗口工作人员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审查合格的予以接收,不合格的将通知企业补齐补正。
承办司局对通过形式审查的申请材料进行实质审查。审查内容包括企业资质、融资计划、还款能力等方面。如发现企业存在不符合政策规定的情况,将及时通知企业进行整改。
审查通过后,承办司局将作出备案决定。对于材料内容存在错漏的,将通过网上系统向申请人发出补齐补正通知。备案结果信息将通过短信形式告知企业。
外债签约登记:在发改委和商务部门备案完成后,企业应在正式签订借款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携带相关材料到企业注册地外汇局办理外债登记,以取得《外债签约情况表》或相应外汇业务登记凭证。
资金入账:在外管局完成登记后,企业可携带相关登记凭证及银行要求的其他资料,前往指定银行开设外债专用账户,用于接收境外资金。银行会根据外管登记情况办理资金入账。
三、后续管理与报告
定期报告:企业需按期向外管局报告外债变动、使用、偿还等情况,并保持与商务委、发改委的定期沟通,确保融资活动持续符合政策要求。
风险管理:在融资期间及之后,企业应持续关注国内外法律法规变化,进行合规审查,防范外汇风险、信用风险等,必要时采取相应的风险管理措施。
四、注意事项
材料真实性:确保申请材料的真实、准确、完整,避免虚假或误导性信息。所有材料均需加盖企业公章。
政策变化:企业应定期关注政策的更新和变化,以便及时调整外债策略适应新的法规环境。
内部管理:企业应建立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确保跨境融资活动的合规性和安全性。
专 业咨询:建议企业在办理过程中咨询法律、财务和外汇管理机构等专 业机构,以确保合规性和高效性。